台湾屏东县恒春镇一间民宿发生猥亵案件。一名中国籍女游客入住期间,深夜在房内休息时,民宿业者儿子王姓男子进入房间,并在床边进行自慰行为,事后遭女方报警。

判决指出,事件发生在2025年10月24日凌晨约4时。女事主当时处于半梦半醒状态,察觉房门被打开后听见异常声响,并感受到体液喷溅。由于担心安全,她当下选择闭眼装睡,事后才报警处理。

检方最初以强制猥亵罪起诉王男,不过法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王男当时明知女事主已经清醒并以强制方式实施行为,因此改以乘机猥亵罪论处。

法院指出,王男虽然没有直接触碰女事主身体,但在他人床边进行自慰行为,已严重侵犯对方的性自主及隐私,并造成心理影响。

王男到案后坦承行为,并称自己酒后失态。法院同时考量他没有故意犯罪前科,且已赔偿女事主30万新台币,并取得对方谅解。

最终,王男被判监7个月,缓刑2年,缓刑期间接受保护管束,并须在判决确定后1年内完成3场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依法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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