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吴姓男子通过交友软件认识女网友,两人事前约定发生性行为时必须使用保险套,但男方过程中被指未按约定采取防护措施,女方发现后拒绝继续,案件最终闹上法院。

案情显示,两人于去年11月通过交友软件认识,并相约在女方住处发生性行为。双方事前已明确约定,男方必须戴保险套。

不过,吴男被指在灯光昏暗情况下声称已经采取防护措施,直到过程中才告知女方其实没有戴套。女方得知后随即反抗并拒绝继续,但吴男仍被指强行完成性行为。

案件调查期间,吴男起初否认犯行,之后才改口认罪。法院认为,女方是在相信男方已使用保险套的情况下同意发生性行为,当她得知事实后已经明确拒绝继续,其性自主权应受到尊重。

法官最终认定吴男行为构成强制性交,考量双方尚未和解,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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