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在芙蓉新城疑遭陌生男子尾随并拦车攻击,双方面部被催泪喷雾喷中后,眼睛出现强烈刺痛和搔痒,事后到医院治疗并向警方报案。
芙蓉警区主任莫哈末雅丁助理总监今日发文告指出,案件于昨日傍晚约6时,发生在芙蓉新城一间餐厅前方。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即持危险武器伤人,或1958年危险武器、爆炸物及侵害性物品法令第6(1)条文,即在公开场合持有危险武器方向调查。
他说,49岁女受害者是一名商人。她向警方表示,事发时与丈夫开车经过芙蓉新城一间超市前方时,发现一辆汽车在后方尾随。
夫妻俩过后驶至附近餐厅前方,不料后方车辆突然超前拦住去路。嫌犯随后下车,疑试图挑衅两人。
根据警方初步调查,嫌犯过后打开后车门,取出一瓶催泪喷雾,并朝夫妻二人的脸部喷射,导致两人眼睛受伤。两人随即前往芙蓉端姑惹化医院接受治疗。
莫哈末雅丁表示,女受害者在报案时也告知警方,自己已将嫌犯干案过程录下。她也声称,夫妻俩并不认识嫌犯,暂不清楚对方尾随及攻击动机。
警方接获投报后展开追查,并根据可靠情报,于同晚11时45分在嫌犯住处将他逮捕。嫌犯今日上午被押往芙蓉法庭申请延长扣留,以协助进一步调查。
初步调查显示,嫌犯拥有3宗毒品前科,惟尿液毒品检验结果呈阴性。警方也扣押一瓶相信用于干案的黑色催泪喷雾,该物品为美国制造,并印有“Police”字样。
这类路上冲突若升级成攻击事件,往往会在短时间内危及人身安全。公众若发现遭陌生车辆尾随,应尽量驶往人多、明亮或有保安人员的地点,并避免下车与对方正面冲突;若能安全记录车牌、车型或影像,应尽快交由警方处理。
警方表示,案件仍在调查中,并将继续厘清嫌犯动机及完整案发经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