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买烟回国大马要注意:香烟不是普通手信,入境时不能再用“以前一条免税”的旧观念来处理。
不少人出国旅游或转机时,看到机场免税店、泰国、印尼、新加坡或其他国家的香烟价格较低,就顺手买一两条准备带回大马。不过,很多旅客忽略一点:香烟、烟草制品、电子烟设备及相关液体,并不属于大马旅客免税额内可轻松带入境的普通商品。
根据大马皇家关税局旅客指南,入境旅客必须申报所携带的应课税物品、受限制物品、现金及可转让金融票据等;若没有申报或作出虚假申报,可在1967年关税法令下被采取法律行动。
关税局列出的入境免税物品包括不超过1公升的酒类、最多3件新衣、1双新鞋、总值不超过RM150的食品,以及一定价值内的其他物品;但在“其他物品”免税额中,已明确排除香烟、烟草制品、烟斗、电子烟设备及电子烟液体或凝胶等产品。
换句话说,旅客从外国买烟回国,重点不是“能不能带”,而是不能把香烟当成普通免税手信直接带过关。只要携带香烟或烟草相关产品入境,就应准备好向关税局申报,并由关税人员决定是否需缴付相关税务或采取进一步处理。
若旅客抵达机场后身上有香烟、烟草制品或电子烟相关物品,较稳妥做法是走红色通道申报。关税局说明,绿色通道是给没有应课税或需申报物品的旅客使用;携带应课税物品者应使用红色通道,否则误用通道也可能面对处罚或监禁风险。
对于搭飞机入境的旅客,关税局也说明,若需要缴付旅客税务,目前只能在关税局柜台使用借记卡或信用卡付款。 因此,若真的在外国买烟回国,最好保留购买收据,并预留时间处理申报,不要等到被抽查时才解释。
公众也应注意,海外机场所谓“duty-free”并不代表回到大马一定免税。免税店的概念,是指出售地点或出口程序上的税务安排;至于物品入境大马后是否免税,仍须根据大马关税规定处理。尤其香烟属于高度监管商品,不能用一般纪念品、衣服、零食的标准来看待。
更不建议旅客帮朋友、亲戚或同事大量代买香烟。数量一多,即使声称自用,也可能引起关税人员进一步查问。若涉及商业用途、转售或没有如实申报,风险会比个人携带少量自用更高。
简单来说,外国买烟回国大马要记住3点:第一,香烟不在一般免税额内;第二,有带就应申报;第三,不要用“以前好像可以带一条”的旧印象通关。出国买烟前,最好先计算税务、通关时间和被查问风险,否则便宜买烟,最后可能变成麻烦回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