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名男子因胃部疼痛入院,原本检查方向为胃溃疡,之后却因医生怀疑胃癌而接受全胃切除。手术完成后,病理检查并未发现癌细胞,男子随后因医疗纠纷提告,法院最终判医院承担六成责任,并判赔22万1083元人民币(约13万3301令吉)。

据《大河报》报道,吴先生当时因突发剧烈胃痛到医院接受检查,院方初步判断为胃溃疡,并安排组织切片进一步检查。

期间,吴先生的妻子将丈夫的胃镜检查报告交由一名肠胃科教授查看,对方怀疑存在胃癌可能。家属随后决定让吴先生转往其他医院接受治疗。

转院后,先前的切片报告已经出炉,结果显示“未见癌细胞”。不过,接手治疗的医生仍无法排除胃癌可能,并提出手术方案,原计划切除约四分之三胃部。

手术进行约4小时后,家属接获院方通知,医生最终决定扩大手术范围,将吴先生的整个胃切除。

术后进行的病理检查却出现不同结果,被切除的胃组织及15枚淋巴组织均未发现癌细胞。

由于全胃被切除,吴先生术后出现腹胀、进食后腹泻等情况,并被评定为五级伤残。

据报道,吴先生在手术后约3个月才从家人口中得知,检查并没有证实胃癌。面对已经无法挽回的手术结果,他随后与医院协商赔偿,但双方未能解决纠纷,最终诉诸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定,涉事医院须承担60%的责任,并判赔吴先生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及护理费等20万1083元人民币(约12万令吉),另须支付2万元人民币(约1万2000令吉)精神损害赔偿。

整起案件的赔偿金额合计22万1083元人民币(约13万3301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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