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缴清5000万令吉罚款、取得高庭庭令后,居家服刑安排却突然被律政署按下暂停键。巫统宣传主任阿莎丽娜对此要求当局交代,究竟是在什么阶段发现相关法律问题,以及为何没有提前处理,反而等到缴款完成后才提出疑虑。
她昨晚发表文告指出,巫统关注纳吉律师团队所提出的质疑,即律政署在处理居家服刑事项上的立场前后出现落差。
阿莎丽娜提到,目前纳吉已经完成5000万令吉罚款的缴付,高庭也发出了相关庭令,加上其住家已根据1995年监狱法令刊宪为居家服刑地点,在此情况下,律政署却决定暂缓执行,理由是需要进一步厘清法律问题。
她认为,既然缴纳罚款是元首有条件特赦安排中的要求之一,那么在有关款项已经付清、法庭也作出决定后,律政署更有必要说明暂停执行的具体法律理由。
她也指出,律政司在联邦宪法第42条所规定的特赦程序中承担重要职责,因此当局应交代有关法律疑问是在何时出现,以及目前采取什么方式处理。
阿莎丽娜强调,相关说明必须在符合现行法律及保密规定的前提下进行,让公众了解事件为何出现新的变数。
尽管巫统承认律政司作为政府首席法律顾问所扮演的角色,但她同时强调,国家元首依据联邦宪法行使的皇家特赦权也必须获得尊重。
她重申,无论是元首签署的有条件特赦谕令,还是高庭随后发出的司法命令,都应依照法律赋予相应效力,不应出现执行上的落差。
涉及特赦的案件,除了元首的决定,也可能牵涉法庭命令及刑罚执行程序。相关单位如何协调不同法律文件的效力,以及何时能够落实有关安排,已成为纳吉居家服刑争议中的关键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