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越南籍女子在砂拉越诗巫医院急诊部不当使用氧气设备,遭医务人员制止后竟动手掌掴对方,导致女医务人员脸部受伤。女子2日在法庭认罪后,被判罚款2000令吉,并已缴清罚金。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被告Ho Thi Thanh Tuyen被控于今年9月10日凌晨约1时30分,在诗巫医院急诊部蓄意致伤正在执行职务的女医务人员。
案情显示,事发时,女医务人员正在急诊部值班,被告突然走向墙上的氧气供应出口,直接将嘴巴贴近出口,以不正确方式使用氧气。
女医务人员发现后,为避免设备继续遭不当使用,立即关闭氧气供应。不料此举引起被告不满,她随即掌掴对方左脸,之后离开急诊部。
受害者左脸因此出现软组织伤势及轻微肿胀,并留下明显掌掴痕迹。
被告在庭上承认控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32条文,即蓄意致伤正在执行公务的人员。罪成者可面对最高3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在量刑时,综合考虑被告认罪、受害者伤势、罪行性质及公共利益,最终判处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须以监禁1个月替代。
医院氧气供应设备属于医疗设施,必须依照医护人员指示正确使用,以确保患者安全及设备正常运作。公众在医院内应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安排,避免干扰医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