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8岁男子长达5年多次偷拍女性裙底及胸部,累计偷拍133次,最终在地铁站内再次偷拍裙底时,被机警的地铁站经理当场揭发。被告今日被判处监禁7个月又2周,为其长期偷拍行为付出代价。
被告彭学辉(译音)面对6项偷拍罪及一项抵触侮辱女性尊严的罪名。他早前已承认其中4项,其余控状则交由法官在下判时一并考虑。
《新明日报》报道,案情显示,2024年7月3日下午4时许,被告在兀兰地铁站内犯案。当时,一名SMRT经理目击被告手持手机偷拍一名女子裙底,立即上前与他对质,并报警处理。
警方抵达现场后,起获被告的手机及两个硬盘,并从中发现183张偷拍照片及视频。
调查发现,这些档案按照拍摄时间分类整理,部分画面甚至清楚拍到受害者的面容。
警方进一步调查揭露,被告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曾133次偷拍多名女子的裙底或胸部。
被告也坦承,偷拍所得的影像会被他带回家中收藏,并用作自慰用途。
控方指出,被告是一名惯犯,在长达约5年的时间里持续偷拍女性,行为严重侵犯受害者的隐私及尊严。
控方也强调,被告的行为之所以得以终止,有赖地铁站经理保持警觉,在发现他偷拍时及时上前揭发并报警。
被告今日早上在家属陪同下出庭面判。
法官在宣判时告诫被告,希望未来不会再在法庭上见到他。
最终,法官判处被告监禁7个月又2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