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从火车上铺掉下来的手机,竟让下铺女乘客左眼下方受伤,鲜血流满脸!虽然医院检查证实眼睛暂时没有大碍,但手机主人最终仍支付2万3000元人民币(约1万4000令吉)作为一次性赔偿。岂料,双方已经和解,伤者却因质疑铁路工作人员的处理方式,再次引发网络争议。
这起事件发生于10月28日晚上约9时,地点是中国一列开往黑龙江齐齐哈尔的K549次列车。
根据中国媒体报道,闫姓女子当时正在卧铺下层休息,没想到上铺乘客的手机突然掉落,直接砸中她的左眼下方。
突如其来的撞击导致她眼睛附近出现伤口,脸部及颈部沾满鲜血,现场情况令人担忧。
从闫女士事后上传的视频可见,她的眼睛下方有一道明显伤口,长度约一根手指宽,脸上仍留有大量血迹。
列车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曾提供碘伏消毒液,为她的伤口进行初步处理。
随后,闫女士与上铺乘客在齐齐哈尔站下车,并一同前往医院检查。
经过一系列检查,医生暂时没有发现她的眼睛出现严重问题,相关医疗费用也只有数百元人民币。
不过,闫女士担心眼部伤势可能在日后出现其他问题,包括迟发性损伤、伤口留下疤痕,以及可能需要进一步接受治疗。
她也考虑到受伤期间可能产生的误工费、营养费及其他额外开销,因此希望一次过解决赔偿问题,避免日后双方再因医疗费用发生争执。
闫女士表示,上铺乘客在事发后态度良好,也愿意承担责任,因此双方很快展开赔偿协商。
她声称,自己并没有直接开出2万3000元人民币的赔偿金额,而是让对方自行决定数额。
最终,上铺乘客向她转账2万3000元人民币(约1万4000令吉),双方达成一次性和解协议,闫女士也同意不再就后续可能出现的伤势及相关费用,向对方进一步追究。
原以为事情已经告一段落,没想到闫女士随后仍将受伤视频发布到社交媒体,并询问铁路部门是否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这一举动随即引发部分网民质疑,认为既然手机主人已经赔偿,为何她还要继续追问铁路公司的责任。
甚至有人怀疑,她是否觉得赔偿金额不够,打算再向铁路部门索取额外赔偿。
面对有关指责,闫女士否认自己有意向铁路部门继续索赔。
她解释,自己真正不满的,是事发后铁路工作人员所提供的协助,与原先承诺存在落差。
根据闫女士的说法,列车工作人员当时曾表示会协助处理事故,包括陪同就医及协调后续问题。
然而,列车抵达车站后,工作人员将她交由车站接手,便离开现场。
她声称,之后的医院检查及赔偿协商,主要由自己与上铺乘客处理,令她感到失望。
不过,铁路方面对事件的处理过程提出了不同说法。
齐齐哈尔站工作人员回应媒体询问时表示,列车人员在事发后已经采取应急措施,并告知乘客后续处理方式。
车站方面也指出,乘客下车后,列车长及车站工作人员仍有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理,因此并非完全没有提供协助。
至于铁路公司究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国铁路12306客服人员解释,如果乘客因为没有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导致其他人受伤,原则上应由物品所有人承担责任。
不过,如果调查发现铁路工作人员存在失职,并与事故发生或损害扩大有关,铁路方面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人士指出,根据中国有关侵权责任及铁路旅客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如果伤害是由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主要责任一般由有关人士承担。
至于铁路营运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则必须进一步判断工作人员有没有履行合理的安全保障及管理义务。
换言之,铁路公司并不会因为事故发生在火车上,就自动需要赔偿;但也不能单凭手机属于其他乘客,便完全排除铁路方面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就这起事件而言,手机主人已经与伤者达成赔偿协议,但铁路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处理不当的情况,目前尚未有正式责任认定。
事件也提醒乘搭卧铺列车的旅客,手机、充电宝及其他随身物品应妥善放置,特别是在上铺使用电子设备时,更须防止物品意外掉落,伤及下方乘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