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裁定,巫统青年团长拿督阿克玛因批评民主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反对拟议中的清真认证政策,而指责她一再破坏国家和谐,相关言论已构成诽谤。法庭因此判令阿克玛支付郭素沁25万令吉赔偿金,另须承担5万令吉堂费。

司法专员依沙阿兹依布拉欣在判词中指出,阿克玛的言论已超越政治辩论的正当范围,对郭素沁造成严重的诽谤。

他指出,阿克玛发布的相关视频带有严重诽谤意味,暗示郭素沁习惯性及持续破坏国家和谐。

法庭驳回阿克玛以“公正评论”为由提出的抗辩。司法专员认为,阿克玛指控郭素沁一再破坏国家和谐,却没有提出任何事实依据。

“被告不能凭空捏造或推断未经证实的事实,再以此作出评论。”

司法专员也驳回阿克玛提出的受约制特权抗辩,理由是相关言论已广泛传播,而且内容涉及针对郭素沁的人身攻击。

判词指出,阿克玛承认自己是在愤怒之下录制有关视频,事前没有寻求澄清,主要动机是攻击郭素沁的人格。此外,阿克玛事后仍将视频保留在社交媒体上,既没有道歉,也没有撤回相关言论。

针对阿克玛声称郭素沁在面子书发布的贴文挑起争议,司法专员同样不予接纳。

他强调,即使民选代表在翻译内容时不够准确,或使用了不恰当的措辞,也不代表政治对手可以借此进行毫无根据的人格抹黑。

因此,法庭裁定郭素沁胜诉,并判令阿克玛支付25万令吉赔偿金及5万令吉堂费。同时,阿克玛也被禁止发布涉及诽谤的言论,并须在7天内删除其社交媒体上涉及诽谤郭素沁的贴文及视频。

郭素沁于2024年10月,就阿克玛在清真认证课题上的相关言论入禀法庭起诉对方诽谤。当时,阿克玛以“老娘惹”称呼郭素沁,郭素沁随后提出诉讼,索偿2500万令吉。

阿克玛于2024年10月24日接获郭素沁代表律师事务所发出的诉讼传票及声明文件后,曾表示自己并不害怕,并放话“法庭见”。

双方后来于2026年1月尝试进行庭外磋商,但最终未能达成共识,案件因此进入开庭审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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