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指虚构遭抢劫事件并欺骗客户的43岁汽车销售员,案件历经一年后出现转折。控方今日决定撤回控状,北海推事庭随后裁定李忠成(译音)获释,并宣判无罪。

据《Malaysia Gazette》报道,推事艾妮阿迪拉是在控方通知撤控后作出裁决。

代表律师C.哈里巴沙亚透露,辩方在案件提控后已向控方递交陈情书,内容包括被告对事件的说明,以及针对控罪提出的法律与事实论点。

他说,控方在审阅相关陈情后决定撤回控状。辩方随后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不仅释放被告,同时给予无罪释放的裁决,最终获法庭接纳。

此案主控官为副检察司西蒂诺法丁。

回溯案件,李忠成于2025年9月23日在北海推事庭面对欺骗罪控状,并当庭否认有罪。

控方当时指他涉及一宗所谓的抢劫事件,被指向41岁客户郑福庆(译音)声称自己遭人抢劫,但调查方向显示有关劫案实际上并不存在。

控状指出,被告涉嫌于2025年9月17日下午3时27分,在北海甘榜牙也路一家汽车销售中心外涉及有关事件,因而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欺诈)。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5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件首次提控时,法庭批准他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另一方面,警方去年曾在吉打双溪大年拘捕两名男子,调查方向相信与甘榜牙也路一宗涉及逾6万令吉现金的抢劫案有关。两人分别从事罗里司机及保安工作,据悉原本受雇干案并获承诺3000令吉酬劳,但最终没有收到有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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