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推事庭今日判处一名42岁囚犯监禁5年及鞭笞1下,被告早前承认于本月初在监狱牢房内性侵一名23岁狱友。

被告莫哈末里祖安(42岁)今日在推事莫哈末祖扎基区丁面前聆听控状后,随即表示认罪,法庭随后作出判决。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9月4日凌晨约3时,在登嘉楼马江(Marang)监狱的牢房内,对一名23岁男子实施性侵行为。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

根据有关条文,罪成者可被判处5年至20年监禁,并可另加鞭笞刑。

在本案中,法庭最终判处被告监禁5年,并鞭笞1下。

此案由副检察司努阿妮丝负责提控,被告则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阿都海伊沙林(Abdul Hayyi Salim)代表。

案件涉及的性侵行为发生在监狱牢房内,而被告与受害者均为在押人士,案件随后由执法单位展开调查并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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