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北一名男子以“工作两年可获新台币100万元(约12万8500令吉)”及未来可协助取得合法身份等条件,招揽一名失联移工到住家从事家务,女子后来欲离开时却遭殴打、限制行动并被性侵。士林地方法院审理后,裁定男子伤害及强制性交罪成,合并判监7年。
判决资料显示,邱姓男子于2023年12月通过交友软件认识化名“小娜”的女子,并得知对方属于逾期居留的失联移工。
邱男随后提出让小娜住进其家中工作,负责家务,并声称只要做满两年便支付新台币100万元报酬,还提及日后可以结婚,让她有机会取得合法身份。
女子相信有关说法后搬入邱男住家,但其后被告又声称“性服务”也是工作内容之一。女子虽然认为不妥,却因为期待取得承诺中的报酬及合法身份,继续留在住处。
直到今年5月6日清晨,两人因琐事发生争执。女子决定收拾行李离开时,邱男被指殴打其头脸及胸口,并以手铐把她固定在卧室床边的运动器材上。
法院认定,女子在行动受到限制期间遭邱男性侵。事后,她仍坚持离开,邱男没有立即解除手铐,并再以衣物绑住她另一只手。
接近中午时,女子借口要上厕所,趁松绑机会逃离住处。她当时手上仍戴着手铐,并拖着连接在手腕上的运动器材跑到马路求救。
邱男一度追上前拉扯,直到女子大声呼救后才离开。女子随后立即向警方报案。
案件审理期间,邱男否认性侵及限制女子人身自由,并辩称自己疑遭对方下药,导致部分记忆中断,不清楚事发经过。
不过,法官认为,女子供词与警方到场后掌握的证据相符。警方记录显示,女子报案时右手仍戴着手铐,而手铐也连接着被用来限制她行动的运动辅助器材,与其供述一致。
法院也指出,女子身为失联移工,身份处境相对脆弱。她之所以长期留在被告住处,与双方之间的金钱承诺、合法身份期待,以及希望未来将孩子接来台湾等因素有关。
法官强调,女子过去选择继续留在住处,并不代表她同意或接受任何暴力或强迫性行为。
法院最终裁定邱男伤害罪成,判监1年2个月;强制性交罪成,判监6年,合并执行7年徒刑。案件仍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