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诗巫一名刘姓男子因潜入诗巫一处建筑工地变电站,企图偷窃铜材,早前被判监30个月。他不满定罪及刑罚提出上诉,23日遭诗巫高庭驳回,原判维持不变。

案件发生于2022年6月30日中午,男子被指潜入益智路一处建筑工地的变电站,企图偷取属于砂拉越能源公司的铜制材料,并因此在《刑事法典》第457条文下被控。

案件经推事庭完整审讯后,男子于2024年11月28日被裁定罪成,判监30个月,刑期从定罪日起计算。其后,他透过律师入禀高庭提出上诉。

辩方认为,原审法庭没有充分评估关键证人证词,同时质疑控方没有传召砂能源代表证明有关财物的管有权,并指刑罚过重。

不过,控方指出,现场发现已被拆下的铜制零件及破门工具,加上相关证供,已足以证明男子进入变电站时具有偷窃意图。

司法专员梁仁渊裁定,控方只需证明变电站由他人管有及男子进入的目的是偷窃,无须另传召砂能源代表证明产权。法庭也认为30个月监禁并非明显过重,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有定罪及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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