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市陆路交通局近日展开特别执法行动,发现部分摩哆经过改装后,不仅排气管、链盒及摇臂等部件不符规格,甚至连车牌字体都被缩小至难以辨认。行动中共有20辆交通工具遭到处理,其中13辆摩哆被充公,并开出98张通知书。

这项“猎鹰跨州特别行动”于9月16日下午5时至晚上8时30分,在玻璃市港口至新港沿海公路一带展开,由吉玻陆路交通局猎鹰组及玻州行动组联合执行。

玻州陆路交通局主任诺莱妮发文告指出,执法人员检查车辆时发现多项技术规格违规,包括车牌上的字母及数字尺寸过小,无法让其他道路使用者及执法人员清楚辨识。

部分车主面对执法人员时,也无法针对使用不符合规格的车牌作出解释。

除了车牌问题,当局也发现部分摩哆擅自更换或改装排气管、链盒及摇臂,同时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轮胎,甚至没有妥善进行车辆维修及保养。

另外,部分被取缔车辆还涉及路税逾期、没有有效保险,以及驾驶者没有有效驾照等问题。

当局表示,上述违规事项涉及《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及《1959年机动车(建造与使用)条例》,其中部分个案分别抵触陆路交通法令第23(1)、90(1)及26(1)条文。

诺莱妮说,玻州陆路交通局将继续展开相关执法工作,并通过跨州特别行动与其他州属陆路交通局合作,针对不符合道路法规及车辆技术标准的交通工具采取行动。

民众驾驶摩哆时,除了确保驾照、保险及路税有效,也应留意车辆改装及车牌规格,避免因影响车辆辨识度或改装部件不符合规定而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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