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刑期安排今日出现重大变化。第17任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已御准,让纳吉以居家拘留方式完成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案件的剩余刑期。
这项决定由联邦直辖区特赦局第64次会议处理。会议今日在国家王宫举行,参与会议的首相署(联邦直辖区)部长杨巧双及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等人先后出席。纳吉的特赦申请此前在9月11日举行的第63次会议上被展延至另一次会议处理。
根据相关决定,纳吉获准离开加影监狱,在住家完成SRC案件剩余刑期,同时仍须缴清5000万令吉罚款。联邦宪法第42条赋予国家元首针对联邦直辖区相关罪案行使特赦权。
纳吉自2022年8月23日起在加影监狱服刑。当年,他因涉及SRC国际42亿令吉资金案的7项控罪罪成,被判12年监禁及2亿1000万令吉罚款。2024年2月,特赦局决定将他的刑期减半至6年,同时把罚款下调至5000万令吉。
除了SRC案件,纳吉也面对另一宗涉及1MDB资金的案件。2025年12月,吉隆坡高庭裁定他在该案面对的25项洗钱及滥权罪名成立,并判处刑罚;相关刑期与SRC案件存在先后执行关系。
纳吉过去也曾通过司法程序争取以居家方式完成剩余刑期。2026年4月,他撤回针对高庭相关裁决提出的上诉,继续留在加影监狱服刑。
此次特赦局重新处理相关申请前,纳吉的特赦申请曾于9月11日被决定展延。当时,首相署法律事务组证实,国家元首同意把有关申请交由日后会议继续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今日会议召开前,社交媒体曾流传一份据称涉及纳吉居家拘留的文件。不过,杨巧双随后否认曾签署该文件,并表示有关文件在特赦局开会前已经流传,她也指相关文件为假文件,其新闻秘书已向有关当局报案。
随着今日决定正式公布,纳吉的服刑安排由监狱服刑转为居家拘留,后续将如何执行有关安排,以及他完成SRC刑期后所面对的其他司法程序,也将继续受到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