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岁少年因涉及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犯罪所得及伤害老人等案件,星期一(7日)在新加坡法庭认罪,并被判至少接受12个月改造训练。
由于涉案部分行为发生时少年仍未成年,按照新加坡《儿童与青少年法令》,法庭没有公开其身份。他共承认7项罪行,另外17项控罪则列入判刑时一并考虑。
法庭同时限制他在获释后的两年内申请或持有驾驶执照。
这名少年涉及的案件发生在2025年,最严重的一宗与依托咪酯有关。
2025年10月15日晚上,他在吸食依托咪酯后,驾驶一辆从Telegram购买、但没有有效拥车证的车辆外出。途中因误入通往兀兰关卡的道路,又无法转换车道,最终于翌日凌晨进入关卡。
车辆接受检查时,移民与关卡局人员发现124个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及其他相关物品。调查人员相信,他准备把这些烟弹以每个75新元(约240令吉)出售,整批货物价值约9300新元(约2万9700令吉)。
少年随后被卫生科学局逮捕,尿液检测也显示依托咪酯呈阳性。
除了涉及电子烟弹,他还被卷入一宗协助提取犯罪所得的案件。
根据案情,少年约在2025年4月通过Telegram认识一名自称“John Wick”的人士,对方声称代表一个海外集团招募人员提取现金,并以佣金作为报酬。少年接受安排后,又找来一名朋友参与。
2025年4月3日至4日,两人按照对方指示,到不同的大华银行自动提款机取款。在未经账户持有人同意及银行授权的情况下,他们从6个账户提取共1万9000新元(约6万700令吉)。
少年从有关行动中获得约750新元(约2395令吉),其中250新元(约798令吉)交给朋友作为酬劳。
另一项控罪则涉及一名84岁轮椅老妇。
2025年5月7日,少年向老妇及其60岁女儿提出载他回家的要求,但遭到拒绝。法庭文件显示,他随后击打路桩,并在离开时踢向老妇的轮椅,同时踢中老妇的左肩及头部。
老妇事后被发现肩膀、颈部和脸部出现瘀伤。
这宗案件也成为少年所面对的多项刑事指控之一。整体案件涉及毒品、驾驶、犯罪所得及伤害他人等不同罪行,法庭最终在考虑认罪等因素后,判处少年至少12个月改造训练。
根据新加坡相关法律,贩运依托咪酯等C类受管制毒品可面对监禁及鞭刑;涉及犯罪所得的罪行最高可判10年监禁及罚款,而蓄意伤害他人也可面对监禁或罚款。若受害者属于弱势人士,相关刑罚可进一步加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