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竹市卫生局证实,香港日前检出微量甲醛的“新东阳新竹米粉”,属于专供出口香港的批次,并未进入台湾市场,目前台湾境内也没有相关库存。香港方面则已要求有关产品停售、下架及回收。
这批米粉由新东阳委托新竹市明好企业有限公司代工,今年4月生产后,按照海外客户订单直接出口,没有送入新东阳在台湾的仓库。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是在食物监测计划下,从一家网店抽取样本检验,并发现产品含有百万分之十二(12ppm)的甲醛。
涉及产品为300克装“新东阳新竹米粉”,最佳食用日期标示为2029年4月10日。香港食安中心随后通知相关业者,将受影响批次停止出售并展开回收,同时提醒已经购买的消费者不要继续食用。

香港当局说明,以此次验出的甲醛含量而言,在正常食用情况下预计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不过,根据当地食品法规,甲醛不得被添加在食品中作为防腐用途,因此仍须依法处理。
香港法例规定,违规在食品中添加甲醛作防腐用途,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约2.7万令吉)及监禁6个月。
事件传回台湾后,新竹市卫生局随即追查生产及流向,并确认相关批次在此前当地针对明好企业实施停止制造、贩售及全面下架等管制措施之前,就已经完成出口。
卫生局表示,目前针对明好企业的管制没有改变,后续仍会继续检查原料来源、生产过程及产品流向,以厘清问题产生的环节。
新东阳方面则表示,有关出口米粉在出货前共有3份检验报告,当时均没有验出甲醛,因此对香港抽验结果感到意外。
公司强调,这款产品没有在台湾销售,香港市场的相关批次也已先行下架,并将配合台湾及香港有关单位进一步调查。
对于食品检测而言,即使检出的物质浓度很低,是否属于法规允许使用的添加物,仍是另一层问题。换言之,“正常食用不会造成明显健康影响”,并不代表有关成分可以合法添加,监管单位仍会依据食品安全标准追查来源及生产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