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乌鲁雪兰莪国会议员廖书慧起诉一名选民诽谤一案,上诉失败。上诉庭今日维持高庭此前驳回诉讼的裁决,廖书慧也被谕令支付对方5万令吉堂费。
这起案件源于答辩人拉维于2020年7月17日在面子书发布的一则贴文。有关贴文附上廖书慧的照片,并针对乌鲁安南兴建泰米尔小学(SRKT Ascort)课题,批评廖书慧及乌雪公正党没有积极采取行动。
廖书慧随后于2021年入禀法院,指有关言论构成诽谤。
上诉庭三司今日审理案件时,由法官拿督阿兹祖领衔,另两名法官为翁志权(音译,Ong Chee Kuan)及拉兹哈伦。
阿兹祖指出,拉维针对廖书慧的言论确实带有诽谤意味,并涉及暗示有人不诚实。
不过,他强调,有关“不诚实”的指涉并不是针对廖书慧本人。
他说,贴文涉及廖书慧的部分,主要是指责她没有针对有关学校课题采取行动,而这类言论至多只能被理解为指她“没有能力胜任”。
“然而,起诉人并没有在诉状中提出这种程度较轻的诽谤指控。”
因此,上诉庭认为,原审法官驳回廖书慧的诉讼并没有错误,并决定维持有关裁决。
根据法律原则,提出诽谤诉讼的原告一般必须证明,有关言论具有诽谤性质、言论所指的是原告本人,以及有关言论已经向第三方发布。
廖书慧曾于2018年至2022年担任乌鲁雪兰莪国会议员。
本案中,拉维当时在面子书发文,指廖书慧作为民选代表,在乌鲁安南兴建泰米尔小学课题上的态度并不积极,因而引发这宗诉讼。
最终,上诉庭不仅驳回廖书慧的上诉,也谕令她支付拉维5万令吉堂费。
山什星、古纳玛拉及程志祖(音译,Ching Jee Joe)代表拉维;阿南丹、阿维纳达及努法汀则代表廖书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