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新加坡多处住宅区替大耳窿泼漆及张贴恐吓字条的一对男女,今日被警方押返勿洛和淡滨尼两个案发地点协助重组案情。其中,19岁大马籍男被告一度情绪失控,边哭边向调查人员交代经过,身体也不断抽搐。

男被告莫哈末齐克里与25岁印尼籍女被告努尔拉蒂法,昨日已因涉嫌触犯放贷人法令被控。据了解,两人彼此认识,目前继续还押警署协助调查。

两人今日上午约10时,在警员押送下抵达勿洛蓄水池路第635座组屋。两人身穿白色上衣和黑色短裤,脚踏透明人字拖,手脚均被铐上。

警方先在组屋底层分别向两人问话。男被告期间突然痛哭,脸上满是泪水,并在身体抽搐的情况下继续回答调查人员的问题;女被告则在一名印尼语翻译员陪同下,与调查官沟通。

两人过后被带往涉案单位,以及电梯旁垃圾槽一带,协助厘清泼漆及活动路线。现场单位的大门和地面仍可见大片白漆痕迹,警方问话过程约持续10分钟。

调查人员随后将两名被告押往淡滨尼61街第606C座组屋。两人于上午约10时50分被带到其中一个单位外,该处门口的白漆已被清理,但地面仍留下淡淡痕迹。两个案发单位外都安装了闭路电视。

根据警方初步调查,两人涉嫌从8月2日凌晨起,到新加坡多个住宅单位泼漆,并张贴带有恐吓意味的字条,内容扬言当天只是“粉刷”,下一次可能放火。

警方在接获首宗投报后展开追查,并于约9小时内逮捕两人,同时起获两部手机。调查显示,两人相信至少涉及10宗大耳窿骚扰案件。

案件将展期至8月11日再度过堂。在案件审结前,两名被告仍属被控人士,具体涉案程度及各自在相关案件中的角色,仍有待警方调查及法庭审理确认。

根据新加坡放贷人法令,初犯者一旦罪成,可被罚款5000至5万新元(约1万5961令吉至15万9612令吉)、监禁最长5年,并可被鞭笞最多6下。

大耳窿骚扰案件经常涉及泼漆、锁门及张贴恐吓字条,即使住户并非借贷者,也可能因地址或资料遭滥用而受到牵连。居民发现可疑人员或门外出现不明污迹时,应保留闭路电视画面及相关证据,并立即报警处理。

上一则新闻朝圣基金报告送入国会 国阵同日召集领袖简报
下一侧新闻排名升8位至全球第15 大马生产力仍追不上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