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组成偷摩哆集团的两名15岁印裔少年,今日在瓜拉姆拉推事庭面对相关控状,并在庭上承认罪行。法庭随后决定将案件押后至9月8日,以等待福利局完成两人的品格报告。
警方早前捣破这个由4人组成的涉案团伙,成员包括3名仍在就学的亲兄弟,以及一名辍学青年。调查显示,该集团疑涉及多宗摩哆失窃案件。
其中一名少年被控于本月14日晚上约11时,在珍珠城一间清真寺停车场接收或保留一辆失窃摩哆,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411条文。
另一名少年则面对两项控状,分别涉及在同一地点及时间范围内接收失窃摩哆,以及协助隐藏或处理赃物,抵触《刑事法典》第411及第414条文。
根据法律规定,若第411条文罪成,可被判处6个月至5年监禁,并可另加罚款;而第414条文一旦罪成,则可面对6个月至7年监禁及罚款。
两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选择认罪。推事诺法拉随后谕令福利局准备相关品格报告,并将案件定于9月8日再次提审。此案由主控官法拉阿米拉负责。
与此同时,警方早前拘捕的另外两名涉案男子,已转为控方证人,目前获得警方口头保释。
警方日前公布案情时指出,瓜拉姆拉警方在双溪大年火车站巡逻期间,发现两名印裔男子正在推着一辆停放于车站前的摩哆,因行迹可疑而上前调查,最终将两人扣查。
警方随后根据调查结果再逮捕两名相关人士,并揭发该团伙的成员结构。警方相信,他们在短短一个月内涉及4宗摩哆失窃案,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