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北一名31岁女子入职公司仅4个月后,便在工作期间突然昏倒,送医后被诊断为急性脑中风,并留下失语、认知及行动障碍等严重后遗症。法院日前认定,她发病前长期超时工作,符合过劳职业病认定,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据报道,罗姓女子于2019年3月加入一家葡萄酒代理公司,担任品牌副经理,主要负责酒展、晚宴筹办及外语口译等工作。
然而,在任职期间,她因工作任务繁重,经常加班,长期处于高压力状态。同年6月27日,她在公司内突然昏倒,紧急送医后确诊患上急性脑中风。
根据台湾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评估资料显示,罗女发病前一个月累计加班约97小时,平均每月加班超过80小时,期间甚至连续17天未曾休假。台湾劳保局随后也认定该事件属于“职业病”。
由于治疗后仍留下失语、认知障碍及肢体功能受损等后遗症,罗女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金额达1344万3514台币(约170万2642令吉),包括医疗费用、交通费、照护费用及精神损害赔偿等。
面对诉求,公司则在庭上辩称,实际批准的加班时数仅49小时,其余时间属于员工自行安排;至于假日品酒课程,公司称只是鼓励员工进修,并非强制参加。
不过,法院并未采纳公司说法。法官认为,员工参与活动场地布置、假日被主管要求参加课程,以及下班后通过通讯软件处理工作事项,均应视为工作时间。
法院也认为,公司在明知工作负荷过重的情况下,没有提供足够人力支援或调整工作安排,因此存在管理上的过失。
案件最终被认定与过劳有关,公司需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