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西一名12岁男学生因涉及“早恋”问题,在校内遭班主任公开批评教育后,于放学返家后坠楼身亡。事件发生后,家属认为学校在教育方式上存在不当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赔偿逾92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及恢复孩子名誉。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判决书显示,这起事件发生时,班主任曾因怀疑男学生小张(化姓)涉及早恋问题,在班会上对其进行公开批评,并使用不当言辞,同时要求学生以书面形式反映班级情况。

事发当天,小张放学回家后不久坠楼身亡。家属认为,校方处理方式对孩子造成严重心理压力,因此将学校告上法庭,追究相关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班主任在处理学生问题时,确实未充分考虑未成年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公开批评的教育方式存在不当之处,因此认定学校在事件中存在一定过失责任。

不过,法院同时认为,小张的死亡结果并非完全由学校行为直接造成,因此裁定学校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共赔偿小张父母约9.7万元人民币(约5.7万令吉)。

案件随后进入二审程序。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学生家长及校方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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