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男子涉嫌参与非法集结并持巴冷刀围殴两名男子致重伤一案,今日在乔治市地庭被提控时否认有罪。法庭在审酌案件严重性、伤者仍在医院治疗,以及被告存在潜逃及干扰证人风险后,驳回4人的保释申请。

4名被告分别为34岁的R.纳温、31岁的S.罗加古马仁、38岁的M.桑吉古马,以及30岁的K.迪纳斯古。案件在推事苏阿因邦面前进行提控程序,4人在读出共同控状后均表示不认罪。

控状指出,4名被告与另外4名仍在逃同伙,于本月21日凌晨4时24分在日落洞一间庙宇内非法集结,其中一人或多人导致31岁男子莫哈末乌马严重受伤。

4人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149条文(非法集结),并可在第326条文(持武器严重致伤他人)下同读,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并可另加罚款或鞭笞。

副检察司李润强在庭上指出,此案引起社会关注,其中一名伤者仍在槟城中央医院治疗,若批准保释,存在潜逃、干扰证人及恐吓受害者的风险。

他也表示,警方仍在追缉另外4名涉案嫌犯,同时案件调查仍在进行中,包括另一名受害者的情况尚未完成录取口供,若此时释放被告,恐影响调查进展。

代表律师V.帕迪潘则反驳称,控方所指潜逃风险缺乏实质证据支持,并强调4名被告均有固定住址、长期工作及家庭责任,一直配合警方调查。

他在庭上说明,4人背景包括拖车司机、罗里司机、酒店维修技术员及分包商,月薪介于2000至3000令吉不等,其中部分人需照顾年迈家属或妻儿,并请求法庭以交出护照、定期报到及限制接触证人等条件取代羁押。

不过,推事在聆听双方陈词后认为,本案涉及多人在逃、伤者仍住院治疗,且案件情节严重,潜逃及干扰证人风险不能忽视,因此拒绝保释申请。

法庭择定8月28日过堂,以等待完整医疗报告。

根据警方早前调查,案件疑因夜店内发生误会,引发有人怀疑受害者偷窃手机,但调查已证实该手机并非由受害者所取。受害者随后被约7名持巴冷刀男子尾随至庙宇并遭围殴,其中一名64岁庙宇管理员上前劝阻时亦受伤。

事件造成31岁受害者失去一根食指,64岁管理员失去一根小指,目前两人伤势稳定。警方同时调查案件是否涉及黑社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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