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已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6年陆路交通法修正案一读,建议调高多项交通违规行为的罚款上限,其中部分罚款将从现有300令吉提高至500令吉。
根据修正内容,涉及调整罚款的违规行为包括未更新路税、无牌驾驶、超速、未依规定验车,以及违反交通指示与交通灯规则(包括闯红灯)等。
交通部长陆兆福今日在国会提呈该法案,并预计将在明日及后日完成二读与三读程序。
法案建议修订第14、15、16及40条文,主要针对未展示车辆注册号码(车牌)、未持有效路税或驾照,以及超速等违规行为,将相关最低罚款从300令吉调高至500令吉。
同时,第17条文也建议修改,若车主在申请更新路税时仍未处理相关交通违规事项,陆路交通局总监可拒绝发出路税。
此外,第29条文阐明,若申请者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或《1987年商用车辆执照局法令》下仍有未解决的违规记录,陆路交通局将不得发出驾驶执照。
在更严厉执法方面,第32条文建议提高被吊销驾照期间仍违法驾驶者的刑罚,从原本最高监禁1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提高至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介于3000令吉至1万令吉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