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中国籍男女涉嫌串谋诱导他人投资加密货币骗局,今日在法庭面控后当庭认罪,各被判罚款4000令吉。
5名被告分别为周建宇(25岁)、张俊豪(26岁)、冯伟(46岁)、胡倩(22岁)及王卓雯(23岁),人名皆为译音。
根据控状,5人被指于今年6月10日下午3时30分,在峇都丁宜一间公寓单位内,共同策划并诱使他人参与不存在的加密货币投资计划,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及不诚实引诱交付财物),并可在第120B条文(刑事串谋)下同读处理。
在相关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庭审中,5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并认罪。
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代表律师在求情时指出,5名被告在中国分别从事家具厂、散工、厨师、化妆师及销售等工作,收入介于约1500至3600令吉之间,并强调他们已认罪,节省司法资源,恳请法庭轻判。
不过,主控官指出,被告针对中国人士设立虚假投资计划,行为已损害我国形象,要求法庭从重判处。
推事敦姑英丹娜迪亚最终裁定,5名被告各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监禁3个月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