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涉嫌参与跨国“爱情骗局”网络诈骗活动的中国及台湾籍男子,今日在法庭面控时承认罪状,各被判罚款9000令吉。

6名被告分别为中国籍吴春生(24岁,厨师)、王俊业(35岁,保安员)、蒯明(32岁,自雇人士)、高阳(35岁,自雇人士)、舒文韬(40岁,自雇人士),以及台湾籍陈南(28岁,自雇人士)。

根据控状,6人于2026年6月1日晚上约10时30分,在武吉敏惹宾吉兰花园一间住宅单位内,被指共谋进行网络诈骗活动,触犯《刑事法典》第417条文(欺诈)及第120B(1)条文(串谋犯罪)。

在相关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庭审过程中,6名被告在通译员以华语宣读控状后,均表示理解内容并当庭认罪。

在求情阶段,5名中国籍被告代表律师古马仁及台湾籍被告陈南代表律师章建丰向法庭指出,当事人皆属初犯,并在案件审理初期认罪,节省司法资源,恳请法庭从轻判处。

推事罗丝雅蒂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裁定,6名被告各罚款9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监禁12个月代替。

此案由副检察司祖法兹里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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