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童“剀剀”生母涉及的另一起凌虐案,二审刑期出现变化。台湾高等法院今日针对刘姓女子等人囚禁、殴打及羞辱一名女子的案件作出判决,将刘女原本一审4年6个月徒刑,改判为4年,全案仍可上诉。
综合台媒报道,现年30岁的刘女被指在2021年与潘姓男子交往期间,因不满对方仍与前女友保持联系,同年7月某个深夜透过IG找来多名友人,并将对方约到自己的租屋单位谈判。
检警调查指出,双方谈判破裂后,现场多人以铁盆、桌脚等物品攻击受害女子。对方试图拿手机求援时,手机也被抢走并摔毁。受害者随后被迫喝下含有阿普唑仑、氯硝西泮、舒乐安定等第四级毒品成分的咖啡包,并遭要求脱衣、下跪道歉及配合拍摄羞辱性影片。
调查也显示,受害女子在过程中遭持续殴打及凌辱,现场有人持手机录影,甚至将画面直播给其他人观看。整起事件持续约4小时,直到清晨受害者才被放走。她事后报警,警方随后陆续逮捕涉案人士。
受害者经检查后,确认有脑震荡,头部、眼周、鼻部、四肢、胸口、背部及私密部位均有伤势。刘女落网后,检方曾声请羁押,但法院考量她当时怀有约5个月身孕,最后裁定以新台币3万元(约4500令吉)交保。
刘女后来产下男童“剀剀”,但她将孩子交由母亲照顾后弃保潜逃。由于外婆无力长期照顾,才向社会局寻求协助,孩子随后经相关儿童福利单位安置,最终引发后来震惊社会的保姆虐死案。
剀剀案中,保姆姐妹刘彩萱、刘若琳已分别被重判无期徒刑及18年徒刑,目前案件仍在上诉最高法院审理中。刘女生母所涉凌虐女子案,则在她逃亡3年多后,去年7月于台中落网,并被押解回新北地检署归案。
一审法院先前判处刘女有期徒刑4年6个月。案件进入二审后,高等法院今日改判刘女4年徒刑。由于案件仍可上诉,最终刑责仍有待后续司法程序确认。
涉及未成年人安置、家庭照顾失能及刑事案件交错的事件,往往会引起社会对保护机制的关注。不过,从司法程序来看,不同案件仍须分开审理,相关人士的责任也必须依据各自涉案事实、证据与法院判决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