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慈悯援助金(STR)新申请及上诉即将截止,尚未提出申请或需要上诉的民众,受促在6月15日前完成相关手续,以免错过第三阶段发放。
根据内陆税收局(LHDN)发布的资料,2026年第三阶段STR的新申请和上诉截止日期为6月15日。换言之,符合资格但仍未申请,或早前申请不获批准而打算上诉者,必须在限期前处理。
若民众在6月15日之后才提交新申请或上诉,将无法纳入第三阶段STR发放名单,只能等到第四阶段才有机会获得援助金。
2026年STR援助金分4个阶段发放。第一阶段已在1月发放,第二阶段则在3月发放。第三阶段预计在8月发放,第四阶段则预计在10月发放。
STR主要开放给月入不超过RM5000的家庭及乐龄人士申请。符合条件者可通过官方网站提出申请或上诉,网址为 https://bantuantunai.hasil.gov.my/ 。
由于援助金发放阶段与申请截止日期有关,民众在提交资料前应仔细检查个人资料、收入资料及银行户头资料是否正确。若资料不完整或错误,可能影响申请处理进度,甚至导致款项无法顺利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