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一宗涉及情感纠纷的致死案件日前在古晋推事庭审结,一名63岁华裔妇女因疏忽导致其73岁前伴侣死亡,当庭认罪后被判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须以4个月监禁替代。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法庭指出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过失致死)下被定罪,该条文最高刑罚为监禁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推事在审阅案情及各方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案件追溯至2025年11月29日晚上,地点位于石隆门一带。死者当晚被发现昏迷倒卧在一座清真寺前,送医后证实不治。警方调查后发现,死者生前曾与被告发生肢体冲突,并在过程中受伤。
庭上揭露,两人曾维持逾10年的关系,但因死者怀疑被告不忠,事发当晚情绪失控,上门对被告施暴,包括拳打、持头盔攻击及抛掷物品,并发出威胁言语。
辩方指出,被告在惊恐之下拾起木棍自卫,原意只是阻挡对方攻击,过程中却误击死者头部。事发后,被告立即停止行为并尝试求助,随后主动前往警局投案,配合调查。
法庭在量刑时考量被告年事已高、无犯罪前科,且案件起因于突发冲突,最终判处较轻刑罚,同时提醒公众应理性处理纠纷,避免悲剧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