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端姑安潘娜芝哈医院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非礼案,一名正在接受洗肾治疗的六旬老翁,竟对同在绿色区候诊的15岁少女伸出魔爪。被告祖奇菲(66岁)于16日在芙蓉地庭面对性侵指控时选择俯首认罪,法庭最终准许他以5500令吉保释金及多项附加条件保外,并将于4月20日宣布判决。
这起发生在2026年1月30日的恶行,地点位于瓜拉庇劳的端姑安潘娜芝哈医院非紧急治疗区。当时年仅15岁又7天的受害者正身处该处,却在光天化日之下遭到被告触摸乳房。根据法庭文件,受害者与被告素不相识,案发时被告正身处医院接受治疗,不料却在众目睽睽的医疗场所对未成年人下手。
在法官莫哈末卡米尔面前,被告坦承在《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下被控的罪名。一旦法官下达最终判决,被告将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刑罚,并可能被追加鞭刑。尽管主控官峇琪丝一度建议将保释金设定在7000令吉的高位,但被告以患有严重肾病、腿部骨折行动不便以及失业无收入等理由,在庭上流泪哀求减免。
法官在衡量被告健康状况及案情后,裁定被告需交出护照、严禁接触受害者,且每月必须前往邻近警局报到。尽管被告已承认罪行,但由于法庭仍需等待详细的调查报告呈堂,此案需等到本月20日才会有最终定夺。
这宗发生在公立医院内的性侵案,也再次引起民众对医疗机构公共区域安全保障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