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南一名男子生前曾公开宣称,愿意把价值5000万台币(约622.6万令吉)的全部身家送给暗恋10年的女警,如今随着他突然离世,当年在面子书发表的赠产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也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这名男子是台南永康59岁的李耿东,过去因多次在街头展示大笔现金,被当地人称为“撒钱哥”。他于11月1日下午被发现倒毙在住家三楼,身旁竟还放着约800万台币(约99.62万令吉)现金。
据报道,楼下经营手机店的租户因闻到浓烈异味,察觉情况不寻常,随即通知警方及当地里长。警员进入屋内后,发现李男倒卧在床边,遗体已出现明显腐败迹象,相信死亡多时。
警方封锁现场调查,发现屋内门窗完整,没有打斗或外人闯入痕迹,死者身上也没有明显外伤。现场另有精神科药物、酒瓶及一箱高粱酒,但未发现遗书或违禁品。警方初步排除他杀可能,不排除因病猝逝,真正死因仍须等待司法相验确认。
李耿东过去在当地颇具知名度。去年3月,他曾声称担心钱发霉,竟将600万台币(约74.71万令吉)现金搬到街头曝晒。他也曾因擅自拿走警局卷宗、在警方面前脱裤,以及在便利店闹事撒钱而受到法律处分。
不过,比起这些争议行为,他对一名林姓女警长达10年的单方面爱慕,更曾引起讨论。终身未婚的他,不仅曾在警局外公开告白,还于去年4月21日在面子书贴出女警照片,声称只要对方愿意陪伴自己度过余生,便把名下土地、房产、股票及现金等总值约5000万台币的财产全部送给她。
如今李男离世,这番承诺是否算数,成为法律问题。律师解释,遗赠与死因赠与属于不同法律安排,前者必须符合遗嘱的法定条件,后者则属于双方达成的契约。
换言之,单凭李男当年的面子书贴文,并不意味着女警能够自动取得遗产。只有在证据足以证明双方曾达成死亡后移转财产的赠与协议,包括女警当时确实同意接受,才可能构成有效的死因赠与。最终是否成立,以及涉及哪些财产,仍须由法院依据证据判断。
如今,李男留下的巨额现金及财产如何处理,尚未有明确结果,当年那场公开告白也随着他的离世,再度引起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