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命案发生近一年后,16岁死者叶芯嫙的家属正式展开民事追诉,向涉案男学生、其父母、学校及政府相关单位等18造提出索赔,指相关人士没有采取足够的防范措施,导致悲剧发生。

叶芯嫙的母亲黄丽萍(45岁)及姐姐于上周五(1日)向吉隆坡高庭提起诉讼,要求答辩方赔偿12万602令吉丧葬开销,另要求一般损害赔偿金额交由法庭评估。案件已定于10月29日再度过堂。

根据入禀文件,起诉方认为,第2至第17名答辩人若当时履行应有的谨慎责任,并采取适当行动,或许能够避免叶芯嫙于2025年10月14日在雪州万达镇一所国中女厕遇害。

有关刑事案件此前已在莎阿南高庭审理。法官阿德琳于9月14日依据刑事法典第84条文,裁定涉案男学生案发时处于精神失常状态,不了解相关行为的性质,也无法意识到有关行为属于违法,因此判他谋杀罪名不成立。

法庭随后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48条文,下令将该名少年送往霹雳州乌鲁近打幸福医院接受看管,并等待雪州苏丹进一步决定。

在这宗民事诉讼中,黄丽萍与女儿指出,涉案少年此前在刑事案件中承认曾在校园厕所持刀袭击叶芯嫙,最终导致她死亡。家属因此主张,有关行为已构成民事上的非法致死侵权。

起诉方同时把责任延伸至少年的父母,认为作为监护人,他们有责任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儿子对包括其他学生在内的身边人士造成伤害。

诉状也提及,涉案少年早在2020年已出现精神健康方面的异常,包括逐渐与他人疏离及拒绝与家人沟通。家属因此指责其父母当时没有采取足够行动处理有关情况,并认为这也是本案民事责任争议之一。

至于校方及其他政府相关单位是否需要为事件承担责任,则有待法庭在后续民事程序中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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