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两名男子卷入跨境洗钱活动,协助处理来自诈骗案件的款项,最终分别被判监禁6年7个月及6年,其中一人另被罚款1万5000新元。

28岁的江伟宏及36岁的刘志维日前在法庭认罪,各承认3项控状,其余控状则由法庭在判刑时一并纳入考量。两人涉及的罪名包括抵触《滥用电脑法令》、《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及《有组织罪案法令》。

案情显示,这个洗钱网络在2024年7月至8月间至少控制40个新加坡银行户头,其中28个户头后来被查出与假冒官员、电商及投资骗局有关。调查显示,相关账户在这段期间处理超过640万新元款项,当中约122万5010新元被确认涉及诈骗。

江伟宏较早前通过一名从事加密货币交易的男子石锦辉接触这门“生意”。由于投资失利,他曾询问赚钱机会,随后按照指示利用银行户头接收资金,再兑换成加密货币并转往指定钱包,以换取报酬。

不过,在一次诈骗案调查中,他因账户收到可疑款项而受到警方调查。此后,他不再直接使用自己的银行户头,转而利用其他人的账户处理资金。

相关网络之后进一步扩大。石锦辉安排人员提供手机和电话卡,让江伟宏使用他人身份资料开设或绑定银行及加密货币账户,再由他负责修改账户资料、密码,并将收到的款项转换成加密货币后转往海外钱包。

刘志维则是在2024年面对债务问题时加入。他与石锦辉通过Telegram寻找“钱骡”,每成功介绍一人可获得100新元报酬。钱骡按照安排开设银行及加密货币账户后,再把相关手机和电话卡交给江伟宏处理。

调查行动最终在2024年8月展开。一名62岁男子报案,指自己遭遇假冒官员骗局,警方循线追查后锁定有关洗钱网络。江伟宏于8月22日在公寓被捕,警方在现场起获逾40部手机、60多张电话卡及点钞机。

刘志维和石锦辉得知消息后试图经兀兰关卡离境,但最终被警方截获,两人身上当时被搜出约3万新元。

辩方求情时指出,江伟宏并非组织核心,只是按照他人指示行事;刘志维则属于较迟加入的一员,实际参与时间不到一个月,因此希望法庭从轻判处。

最终,江伟宏被判监禁6年7个月,并罚款1万5000新元;刘志维则须服刑6年。石锦辉目前仍面对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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