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汽车经销商指称,一名同行涉嫌以虚假买家为名,在未支付任何款项的情况下取得一辆价值92万新元(约294万3204令吉)的法拉利跑车,之后更将跑车转登记在女友名下并转售套现。

车商因此入禀高庭,向涉及案件的3名人士索偿近百万新元(约300多万令吉)。

根据法庭文件,起诉人吴聪是汽车经销公司Allmotoring.sg的独资老板。他与另一名男子卓伟强共同拥有涉案法拉利,分别持有该车20%及80%的权益。

本案3名答辩人分别为Trusty Leasing老板王明宏、摩哆维修车厂Orizon Motorcycles老板林顺兴,以及王明宏的女友白慧君。

称同行介绍“买家” 同意92万新元出售

根据吴聪一方的开庭陈词,他原本计划以92万至98万新元(最高约313万1773令吉26仙)出售有关法拉利,因此于2025年1月委托相识多年的同行王明宏协助寻找买家。

吴聪称,王明宏之后表示,他与林顺兴已经找到一名愿意以92万新元购买法拉利的买家。吴聪同意交易,并要求对方支付订金。

吴聪指称,王明宏随后要求他准备相关文件,包括协助林顺兴为所谓买家申请汽车贷款,并提供一张显示王明宏已经支付全额车款的收据,以及车辆检查和鉴定系统(VITAS)代码,以便办理车辆注册手续。

交车后迟迟收不到钱 车主要求退车遭拒

吴聪称,王明宏于1月25日要求他将法拉利送往买家住址。

经过多次游说后,吴聪同意于1月27日将跑车送到指定地点。

不过,他于2月3日向王明宏追讨出售跑车所得款项时,对方却以农历新年假期期间金融公司没有营业为由,要求延迟付款。

两天后,由于仍未收到款项,同为车主的卓伟强改变主意,决定不再出售法拉利。

然而,吴聪称,王明宏当时以跑车存在缺陷、需要维修为由拒绝归还车辆。

吴聪随后再次追讨车款,并称王明宏当时告诉他,已经从买家手中收取20万新元(约63万9137令吉40仙),待跑车完成注册后才会交出款项。

吴聪也称,王明宏后来向他索取法拉利的备用钥匙。

惊见法拉利已转女友名下 之后再转售

吴聪称,直到3月14日,他向王明宏发送买卖协议时,才发现对方早在2月11日已经将涉案法拉利注册在白慧君名下,并完成相关贷款手续。

根据吴聪一方的说法,王明宏及白慧君之后于10月15日将法拉利以超过100万新元(约319万5687令吉)出售给另一家车行。

吴聪指称,白慧君从有关交易中获得超过70万新元(约223万6980令吉90仙)的收益,而他至今没有收到出售法拉利所得的款项。

不过,答辩方则否认有关说法,并指涉案法拉利实际转售价值为87万8000新元(约280万5813令吉19仙)。

答辩方反诉 称车商仍欠30万新元

另一方面,王明宏一方提出反诉,指吴聪至今仍欠他30万新元(约95万8706令吉10仙)。

王明宏称,即使扣除吴聪此前转让的一副未注册法拉利车壳——对方估值约25万新元(约79万8921令吉75仙)——吴聪仍欠他5万新元(约15万9784令吉35仙),因此要求法庭判吴聪偿还有关余额。

对此,吴聪反驳称,双方曾于2024年12月及2025年2月通过一辆兰博基尼及一辆宾利的交易,抵销上述30万新元债务。

不过,王明宏则指,没有任何文件证明有关抵销安排,也没有记录显示相关交易款项用于偿还30万新元债务。

答辩方更指出,吴聪所谓的“宾利抵扣”是在2025年2月,即法拉利完成过户之后才发生,因此双方说法在时间顺序上存在矛盾。

王明宏称法拉利是抵债交易 否认诈骗

根据答辩方开庭陈词,王明宏表示,他早在2024年初已经委托吴聪购买及进口一辆兰博基尼休旅车,并支付30万新元订金。

然而,王明宏称直到2025年1月,吴聪仍未成功购得该车,也没有退还有关订金。

他指称,双方最终于2025年1月21日达成协议,由吴聪将涉案法拉利转让给他,以抵销部分欠款,而吴聪也向他提供了办理法拉利注册所需的全部文件。

答辩方律师因此指出,吴聪作为具有丰富经验的汽车经销商,不可能在不知道买家身份、没有收到车款,甚至没有收到订金的情况下,仍然将车辆交出及办理转让手续。

两名答辩人称仅协助办理注册及贷款

针对吴聪指控3名答辩人合谋欺诈,答辩方则强调,林顺兴及白慧君并未参与吴聪与王明宏之间有关法拉利的具体交易安排。

林顺兴一方的说法是,他只是通过旗下公司协助处理法拉利的注册及贷款事宜;白慧君则是在王明宏要求下,同意以自己的名义注册法拉利并办理贷款。

目前案件涉及的车辆所有权、交易款项、债务抵销安排,以及3名答辩人是否涉及欺诈等争议,仍有待高庭审理及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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