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9岁老伯被指违反保护令,在邻居住家外大声唱歌、念经,还持续敲打铁罐11分钟;面对指控,他否认故意制造噪音,辩称自己当时只是在住家外清洗罐头,同时高唱《草原之夜》,最终仍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被告黄筑辉(译音,69岁)面对3项违反庭令及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控方目前以其中一项提控,其余两项暂时搁置。

案件审讯揭露,一对居住在义顺51街第513C座组屋的夫妻,早前以遭被告骚扰为由,于今年1月12日向法庭申请并获得紧急保护令。

申请保护令的男邻居早前供证时指出,今年2月5日下午5时33分左右,他回家经过走廊时看见被告。

他说,被告看到他后,开始大声唱歌、念经,并拿起铁罐不断敲打地面。

安装在男邻居家门前的闭路电视,也拍下5段相关视频。画面显示,被告唱歌及敲打铁罐的行为持续约11分钟。

邻居声称,被告的行为令他感到不安,甚至担心自身安全,最终搬离原本的住所。

面对指控,被告否认案发时故意发出噪音。

他在庭上解释,当时自己只是在住家外清洗罐头,同时高声唱着《草原之夜》,并非有意骚扰邻居。

他也承认自己于今年1月19日收到法庭文件,但声称当时没有阅读文件内容,因此不知道邻居已经申请紧急保护令。

被告解释,由于自己视力欠佳,平时无法自行阅读文件,需要女儿协助。

不过,他说,女儿当天直到晚上11时才回家,而他当时也忘了收到法庭文件一事。

他之后将有关文件放在住家外的报纸堆里,结果隔天市镇会人员清理报纸时,连同文件一起丢弃。

控方则指出,被告的行为已经对邻居造成困扰及伤害,邻居甚至因担心自身安全而搬离原本住所。

被告求情时表示,自己失业后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希望法官能够从轻判处罚款。

他也担心,一旦被判入狱,将失去目前的工作。

不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认为,被告的行为具有故意及针对性。

法官指出,从邻居闭路电视拍摄的画面来看,被告持续唱歌及敲打铁罐长达11分钟,而且在看见男邻居后,仍继续有关行为,甚至直到对方已经进入自己的住家后仍没有停止。

法官也质疑,被告既然承认法庭文件十分重要,为何会将文件随意放在屋外,而在收到文件后,也有充足时间寻求他人协助阅读,却没有这么做。

法官最终不接受被告的说法,裁定他罪名成立。

由于需要时间考虑适当刑罚,案件展至下月21日下判。

被裁定罪成后,被告也同意将另外两项暂时搁置的控状,在下判时一并由法官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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