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51岁已婚男子为协助中国籍女友继续留在当地,不仅参与安排假结婚,还出钱购买婚戒、准备红包及垫付“假新郎”酬劳,最终因协助假结婚罪成。男子原被判监15周,上诉后获高庭减刑至12周。
根据案情,叶永健于2021年12月认识33岁的曹蓉蓉,两人翌年3月发展成恋爱关系。到了2022年5月,曹蓉蓉在友人严纪才协助下,与40岁的陈威宇安排假结婚,并同意每月支付1500新元(约4791令吉)作为报酬。
叶永健随后应女友要求参与其中,包括担任结婚见证人、预订餐馆,让曹蓉蓉使用其信用卡购买婚戒,并准备108新元(约345令吉)红包给婚姻注册官。
不仅如此,他也曾预付6000新元(约1万9166令吉)给陈威宇,并代曹蓉蓉按月支付有关酬劳,再由女方事后把钱归还给他。
案件早前审结时,陈威宇被判监6个月又两周,曹蓉蓉和严纪才则各被判监6个月。
叶永健起初否认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直到控方修改控状后,才承认协助他人进行假结婚。辩方当时强调,他在整个安排中的参与程度有限,要求法庭以罚款代替监禁。
不过,原审法官认为案件性质严重,最终判处叶永健入狱15周。他不服刑期提出上诉,高庭随后重新检视判刑依据。
高庭法官认为,原审法官判刑时不应把被告认罪前审讯阶段出现的内容纳入考量,而应根据案情以及控辩双方陈词作出裁决。由于叶永健没有其他待审控状,也应被视为初犯,因此把刑期从15周减至12周。
不过,高庭同时表明,叶永健的行为仍应判处监禁,因为他并非只是边缘参与者,不但主动协助掩盖假结婚安排,也从中取得自己所希望得到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