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宗婚姻关系侵权官司近日确定判决。男子阿豪(化名)发现妻子小美(化名)与任职旅游业的男同事小杰(化名)往来过密,两人聊天内容涉及亲密关系及性事,阿豪因此提告索偿80万元。高雄高分院审理后认为,相关对话已超出一般朋友交往范围,最终维持原判,小杰须赔偿阿豪20万元。

根据《ETtoday新闻云》报道,阿豪与小美于2016年12月结婚,婚后育有两名子女。2025年1月,阿豪发现妻子与任职旅行社的男同事小杰频繁联系,双方除了互称“想你”、“爱你”等亲密称呼,聊天内容也涉及相当私密的性话题。

法院审理时检视双方对话记录,内容不只谈及亲吻、亲密接触,也直接描述“进你身体”、“很湿”、“流白色的液体”等性行为及身体反应。小美的回复同样提到“还是干的”、“你亲我就湿了”以及床单湿等情况。阿豪据此认为两人已经发生性关系,并指对方行为破坏婚姻关系,因此提出80万元赔偿要求。

小杰在法庭上否认与小美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辩称双方只是同事及朋友,聊天内容只是互相讨论婚姻及伴侣问题。他同时质疑,阿豪是通过查看妻子手机取得对话,认为相关资料取得方式不合法,不应作为证据。

高雄高分院则认为,这类涉及婚姻关系的侵害行为通常具有隐密性,而阿豪取得相关聊天记录时,并没有使用暴力或胁迫等手段,因此法院认为有关资料仍具证据能力。

合议庭进一步指出,两人的对话不只表达彼此依恋,更涉及具体性行为及身体反应,已经超出一般朋友正常交流范围。至于阿豪主张两人之后仍曾私下见面,法院则认为现有基地台定位资料不足以直接证明这一点。

法院综合双方身分、经济条件及事件对阿豪造成的精神影响后,认为原审判决20万元赔偿并无不当,因此驳回阿豪上诉。全案至此确定,小杰须赔偿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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