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古晋一名43岁男子过去两度因吸毒罪成后再犯,9日在地庭认罪,被判监禁5年及鞭笞1下,刑期从9月9日起计算,刑满后还须接受警方监督2年。

根据《星洲日报》报道,被告莫哈末沙敏承认,今年5月17日下午约1时30分,在巴达旺警区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办公室接受检测时,被验出曾自行吸食安非他命及甲基安非他命。

他因此被控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并在第39C(1)(b)条文下被判刑。有关条文规定,重犯者可面对5年至7年监禁,并可另加最高3下鞭笞。

案情显示,被告过去已有两次同类吸毒罪成记录,分别于2020年8月4日及2022年4月29日在古晋推事庭被定罪,因此这次再犯面对更重刑罚。

被告求情时表示自己已离婚并育有3名孩子,也患有哮喘,希望法庭从轻发落。他目前另因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服刑12个月,不过法庭最终仍判处上述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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