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贪污及滥权罪成者是否应服满刑期的争议,巫统与希盟再度隔空交锋。巫统总秘书拿督阿斯拉夫反问,希盟过去曾支持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在尚未服满刑期时获得特赦,如今为何却主张其他罪成者必须服完整段刑期,质疑有关立场是否出现“双重标准”。

阿斯拉夫今日发文告指出,巫统对希盟秘书处最新声明感到遗憾,并强调国家元首所拥有的宽赦权,是《联邦宪法》第42(1)条文明确赋予的君主特权。

他说,任何特赦申请都应交由既有宪政程序处理,不应在特赦局作出考量之前,先行设下政治立场或预判结果。

“如果希盟过去可以支持安华获得赦免,尽管他当时尚未服完全部刑期,为何现在却要对其他人采取另一套标准?”

阿斯拉夫强调,巫统并没有要求特赦局必须作出某种决定,也无意替任何申请人预设结果;只要最终决定是依照合法程序作出,各方就应该给予尊重。

他进一步批评,希盟这次表态,间接让人质疑该联盟是否在对国家元首的宽赦权施加政治压力。有关说法属于巫统的政治立场,希盟方面并未承认有意挑战君主制度。

阿斯拉夫也声称,希盟过去曾多次因政治利益而对马来统治者制度提出质疑,并认为这与团结政府成立时各党所接受的共同原则不符。

他强调,巫统将继续捍卫国家元首制度及宪法赋予陛下的权力,并反对任何直接或间接影响宽赦制度独立运作的做法。

希盟秘书处昨晚则发表声明,主张凡涉及贪污或滥权而被法庭定罪者,尤其涉及高知名度案件者,都应服满法庭判处的刑期,并完成所有仍在进行中的司法程序。

这项争议之所以升温,也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特赦申请有关。根据媒体引述消息,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预计于本周五召开会议,纳吉的特赦申请料将成为讨论事项之一。

因此,眼前争论已不只是针对个别案件,而是进一步触及特赦权、司法判决与政治立场之间的界线。最终是否给予特赦,仍须由相关宪政程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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