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不承认双重国籍,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主席丹斯里依斯迈峇卡因此促请当局,重新检视外国人归化入籍的整个审批流程,确保申请者在取得公民身分前,已经完成放弃原国籍的程序。
他说,现有问题显然不只是处理文件时出现疏漏,而是整个审核及执行机制都需要重新审视,以确认相关规定是否真正落实。
依斯迈峇卡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访问时指出,任何外国人提出归化申请,当局都必须确认其原有国籍已经处理妥当,不能在仍保有外国国籍的情况下取得马来西亚公民身分。
他认为,国民登记局及内政部有必要检查现行标准作业程序,从申请审核、文件查证到最终批准等环节逐一查找漏洞。
他强调,避免双重国籍是公民身分审批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基本原则。
“如果原国籍还没有放弃,就不应该给予公民身分,这是原则。”
依斯迈峇卡透露,目前已经出现取得马来西亚公民身分后仍持有印尼国籍的个案,因此当局必须认真调查有关情况究竟如何发生。
他也警告,如果制度上的缺口没有及时堵上,未来其他归化申请者也可能出现类似情况。
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早前已于7月10日建议国民登记局和内政部,重新审查7名通过归化程序取得马来西亚公民身分的归化足球员,以及相关审批文件。
委员会当时发现,有关特别批准程序存在漏洞。依斯迈峇卡认为,这也进一步说明现有公民身分审批制度有必要加强监督及查核,避免类似争议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