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一宗涉及宗教敏感言论的案件今日下判,一名56岁新加坡籍保安人员在推事庭承认控罪,最终被判入狱14天,并须缴付7000令吉罚款。

被告莫哈末阿尼姆的监禁刑期从8月18日被警方逮捕当天起计算。推事沙米妮同时规定,若他无法缴交罚款,须以额外3个月监禁取代。

案件源于一段早前在社交媒体流传的视频。根据控方资料,被告涉嫌于7月30日下午约5时,在一辆从新山敦拉萨路驶往明里南街的电召车内,发表涉及伊斯兰教的侮辱性言论。

当时,电召车司机听见相关言论后将过程录下,之后把视频发布到个人社交媒体,并于隔日向警方报案。

被告因此面对《刑事法典》第298条文的控状。有关条文针对蓄意伤害他人宗教情感的行为,罪成者可面对最高1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艾兹兰在庭上指出,由于相关视频在网络上获得广泛传播,案件同时触及种族、宗教及王室(3R)敏感议题,因此促请法庭给予相应刑罚。

被告没有律师代表,并在求情时要求法庭减轻刑罚。他向法庭透露,本身患有高血压,目前也正在处理离婚事宜,之后还需要到新加坡伊斯兰法庭出庭。

警方在视频流传后展开调查,新山南警区刑事调查组随后在新加坡警方协助下锁定被告身份,并将他逮捕,同时扣押一部手机协助调查。

本案最终在被告认罪后完成审理,法庭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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