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来万富山庄骨灰瓮失窃风波进一步进入司法程序。5名受影响家属已入禀新山高等法院起诉山庄营运商,除了追讨赔偿,也要求法庭下令加强墓园保安,包括落实24小时巡逻、增设高画质闭路电视、防盗警报、强化围栏及门禁,并接受独立保安审计。

根据法庭文件,5名原告分别为许美玲、刘金聪、朱伟光、陈诗言及黄日兴(皆译音),由Chris & Partners律师事务所徐惠彬博士代表。被告为万富山庄营运商,并已委任Simon Hue & Associates律师事务所处理诉讼。

案件源于今年3月6日前后,山庄内“思亲园”骨灰塔区遭人闯入,共有22个骨灰瓮失窃,当中包括5名原告家属安放先人骨灰的骨灰瓮。

家属在诉状中主张,案发之前,森美兰汝来及雪兰莪士毛月其他私人墓园已曾发生类似骨灰瓮失窃事件,并受到媒体关注,因此认为山庄方面应能够预见相关保安风险,并提前加强防范。

原告据此指控营运商涉嫌违反合约及存在法律上的疏忽,并向法庭提出多项索偿。

在特别赔偿方面,5名家属合共索偿16万2000令吉,其中包括10万令吉招魂及宗教仪式费用、2万令吉搜寻开销、2万令吉风水及相关处置费用、2万令吉家属奔波及请假损失,以及2000令吉行政备案费用。

诉状也提到,家属曾于今年5月透过律师发函,按照每个失窃骨灰瓮20万令吉计算,提出总额100万令吉的索偿要求。如今进入诉讼程序后,原告也要求高庭评估一般赔偿、加重性赔偿及惩罚性赔偿。

除了金钱赔偿,家属也希望通过诉讼取得与事件有关的资料,包括山庄内部调查报告、报警记录、保险索赔详情,以及案发当天的闭路电视录影。

原告同时寻求强制禁令,希望法庭直接要求营运商改善整体保安措施,而不只是处理此次失窃事件本身。

不过,双方对于营运商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存在明显分歧。

根据诉状内容,营运商曾于5月28日透过律师回函,援引合约中的免责及赔偿条款,主张有关盗窃属于第三方行为或不可抗力,并认为骨灰在法律上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财产,因此否认应承担相关责任。

原告律师则在诉状中提出不同观点,主张家属已经缴付“永久维护费”及“许可费”,营运商因此负有合理保管和确保场所安全的责任。

家属一方也认为,如果营运商试图以免责条款排除本身可能涉及的疏忽责任,有关条款可能与合约的根本目的及公共政策产生冲突,因此要求法庭进一步审理其效力。

目前案件仍处于司法程序阶段,上述内容均属于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主张,尚未获得法院裁定,营运商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相关合约条款是否有效,以及最终赔偿金额,都有待高庭审理。

法庭已发出相关诉讼文件,并要求被告在收到传票后的14天内登记出庭。

民事诉讼中的“索偿金额”并不等于法院最终判赔数额。法庭仍会根据双方证据、合约内容、实际损失以及法律责任,决定有关索赔是否成立及应获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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