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兰丹州政府今日在州议会提呈《2026年吉兰丹伊斯兰罪行法案》,建议针对多项伊斯兰罪行增设或加重刑罚,并将鞭刑列为严重罪行的优先刑罚。

新法案涵盖企图脱离伊斯兰、导致受监护的子女或儿童失去伊斯兰信仰、未保护性器官及身体其他部位等行为,同时也将饮酒、赌博、婚外性行为、未婚怀孕及屡次犯罪等列为严重罪行。

此外,法案也新增涉及违反伊斯兰法的性行为条款,并扩大相关行为的涵盖范围。

增设条款 针对未履行每日5次祈祷

值得注意的是,新法案也加入针对穆斯林未履行每日5次祈祷的相关条款。

取代现有《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典(I)法令》的新法案,今日在吉兰丹州议会进行二读及辩论,州议会预计明日进行总结并寻求通过。

吉兰丹副州务大臣拿督莫哈末法德里在提呈二读时指出,新法案共分为9个部分,包含62项条文及1项附表。

他说,新法案严格依据联邦宪法赋予州属的立法权限拟定,主要针对纯宗教性质的罪行,包括涉及信仰、伊斯兰及其机构神圣性,以及伊斯兰道德规范等事项。

他指出,法案采用“实质内容原则”(Pith and Substance)作为立法基础,同时按照伊斯兰教法目标构建相关条文,以维护宗教、生命、理智、财产及后代五大核心价值。

“新法案加入多项新条文及改革措施,显示伊斯兰教法可在遵循联邦宪法框架的情况下,通过法律诠释及立法创新持续发展。”

回应联邦法院聂艾琳案裁决

莫哈末法德里表示,新法案的制定也与联邦法院在2024年2月9日针对聂艾琳挑战吉兰丹伊斯兰罪行法令一案所作出的裁决有关。

联邦法院当时以8比1多数裁决,宣判《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典(I)法令》中16项相关罪行条文无效及违宪。

法院认为,有关条文的实质内容涉及联邦宪法联邦清单下的刑事法律或一般刑事法律,因此吉兰丹州立法机关无权制定相关条文。

不过,联邦法院的裁决主要针对州与联邦之间的立法权限,并非否定伊斯兰教或伊斯兰法庭的地位。

莫哈末法德里说,州政府在2024年中成立修法委员会,由民事及伊斯兰法律专家、学者、宪法专家及伊斯兰司法机构官员组成,全面研究联邦法院的判决理由,并重新检讨相关法令。

他说,完成草拟后,法案也提交吉兰丹伊斯兰及马来民俗理事会(MAIK)属下相关宗教委员会审议,以确认有关条文及宗教裁决符合伊斯兰教义。

2019年法令曾遭法律挑战

吉兰丹州议会于2019年10月通过《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典(I)法令》,该法令随后于2020年获吉兰丹苏丹御准及刊宪,并于2021年11月正式生效。

2022年5月25日,吉兰丹律师聂艾琳及其女儿东姑雅丝敏入禀联邦法院,挑战该法令多项条文,认为州议会制定有关法律时超越联邦宪法赋予州属的立法权限。

有关诉讼最初涉及20项条文,之后缩减至18项。联邦法院最终裁定其中16项罪行相关条文无效及违宪。

联邦法院当时也裁定,原法令中的第13条及第30条并未违宪;至于第5条及第37(1)(a)条,挑战方在审讯过程中撤回挑战,因此法院并未针对这两项条文的有效性作出裁决。

在2024年裁决后,吉兰丹州政府随即着手重新检讨相关伊斯兰罪行法律,并根据联邦法院的判决重新拟定新法案,以填补法律漏洞,同时确保州立法符合联邦宪法规定的权限。

如今,《2026年吉兰丹伊斯兰罪行法案》正式提呈州议会,后续表决结果及具体刑罚条文将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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