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双溪大年法庭今日戒备森严,大批荷枪实弹特警押送3名男子到庭,他们被控加入长期活跃于槟城及吉打一带的有组织犯罪集团“拉美斯帮”(Geng Rames),案件随后获准移交亚罗士打高庭审理。
3名被告分别是37岁的占得拉峇鲁劳、30岁的峇迪峇兰,以及60岁的山得拉姆迪。
由于警方把3人列为高风险人物,刑事调查部在押送过程中加强保安,从抵达双溪大年法庭至进入法庭范围,全程均有武装警员严密戒备。
控状指,3人在吉打瓜拉姆拉县被发现是“拉美斯帮”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130V条文。
根据原有案件资料,控状所列相关期间从2024年起至12月4日,惟原资料中的年份表述并不完整,最终仍以正式控状内容为准。
一旦罪成,该条文可判处不少于5年、最高20年监禁。
案件今日原本在双溪大年第二地庭处理。
主控官万莫哈末菲迪里一度建议,把案件安排在下个月再次过堂,不过地庭法官拉茱阿惹末指出,有关控罪属于高庭管辖范围,因此决定将案件移交亚罗士打高庭审理。
“拉美斯帮”过去被指长期在槟城及吉打两州活动,并涉及多宗抢劫及命案调查,不过,今日面对法庭程序的3名男子,现阶段被控的是成为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其他案件责任仍须根据警方调查及司法程序分别确定。
随着案件转交高庭,接下来将由亚罗士打高庭处理后续程序,包括案件管理、控辩双方文件及正式审讯安排。
有组织犯罪案件通常涉及多人、跨地区活动及大量调查资料,因此司法程序往往比一般刑事案件更复杂。现阶段3名被告仍处于受审状态,是否罪成须由法庭根据证据作出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