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律师兼时事评论员洪伟翔称,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已修改诽谤诉讼的诉状,撤除要求他公开道歉及在多家报章刊登道歉声明的内容,相关撤销申请因而无需再由法庭裁决。
洪伟翔今日发文告说,其律师团队早前针对陆兆福提交的诉状提出两项申请,其中一项是要求撤销被认为不符合现行法律规范及判例的部分诉求。
他说,陆兆福原本在诉状中要求法庭命令他为相关言论道歉,并在数家报章刊登道歉声明;其团队认为有关要求缺乏法律依据,因此向法庭申请删除相关内容。
洪伟翔称,对方律师在收到申请后的第7天修改诉状,主动撤除有关诉求,并于同日把修订后的文件重新提交法庭。
他将这项进展形容为其团队在程序上的阶段性成果,认为有关申请已经达到删除争议内容的目的,无需等待法庭作出实质裁决。
不过,双方目前仍在等待法庭决定是否就这项申请判给堂费,以及具体数额。
洪伟翔说,虽然对方主动修改诉状,但有关行动是在其团队投入时间与资源准备申请后才进行,因此他仍会要求法庭判给堂费。
他也强调,申请堂费并非为了获利,而是希望提出不严谨诉求的一方,为另一方已经付出的法律成本承担责任。
根据洪伟翔说法,这类程序申请涉及的堂费通常不会太高,可能介于数百至数千令吉,最终仍由法庭决定是否批准。
至于另一项要求转移案件的申请,他称已收到陆兆福志期7月28日的答辩宣誓书,并会在两周期限内提交回复。
案件将在8月17日进行案件管理,届时法庭预计将进一步安排书面陈词及申请审理日期。
洪伟翔同时再次提及,他早前向陆兆福发出的三语公开辩论邀约,目前仍未收到回应。
他说,若陆兆福认为没有必要与他辩论,可以公开表明立场,而不是长期保持沉默。
洪伟翔也质疑,若对方认为他不具分量,过去为何曾多次到其平台对谈、邀请他为行动党站台,如今又对他提出诉讼。
不过,诉状中部分诉求遭删除,只涉及诉讼程序及可寻求的救济方式,并不等同于诽谤案本身已有胜负。案件的核心争议、证据及法律责任,仍须由法庭在后续程序中审理和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