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一家公司虽持有合法铁矿开采准证,却被揭发把作业范围扩大至未获批准的邻近租赁地段,执法人员在吉兰丹瓜拉纳乡峇都孟格邦展开突击行动,扣查6名男子,并起获360吨铁矿石。

被扣查者年龄介于31岁至63岁,其中5人是重型车辆司机。他们于昨日中午约1时,在普通行动部队展开“综合珍宝行动”期间被捕。

普通行动部队东南旅指挥官高级助理总监阿末拉兹胡先说,第8营情报组抵达现场时,发现一辆挖掘机及4辆沃尔沃拖格罗里,正在进行铁矿石搬运工作。

现场一名63岁男子自称是有关地点的看守员,并向执法人员出示吉兰丹矿物及地质科学局发出的采矿作业计划批准函。

当局随后向吉兰丹土地及矿务局查证,确认有关公司的铁矿开采准证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3日。

不过,进一步检查发现,公司实际采矿范围已经超出准证所批准的2.538公顷土地。

吉兰丹土地及矿务局官员也确认,该公司涉嫌在执照范围以外展开采矿活动,并使用附近一幅面积3.172公顷的租赁地段进行相关作业。

阿末拉兹说,这类租赁地段一般只可用于进出通道、矿石存放、设施建设,或其他符合采矿作业计划的用途,并不包括直接进行开采。

初步调查显示,6名男子均声称受雇于一名61岁男子,由对方负责管理当地的采矿业务。

当局相信,从有关地点开采出来的铁矿石,将被运往彭亨关丹一家公司的厂房进行加工。

执法人员共起获360吨铁矿石,估计价值18万令吉,同时充公一辆挖掘机及4辆拖格罗里,全部扣押物总值约298万令吉。

案件目前援引2001年矿物法令第158条文展开进一步调查。

这起案件也反映,持有采矿准证并不代表可以任意扩大开采范围。矿区边界、租赁地段用途及采矿作业计划,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条件执行,否则仍可能面对执法行动及资产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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