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并非所有人都有权要求民众出示或检查MyKad(大马卡)。依法只有5类获授权执法人员,可以要求民众出示身份证进行检查,而一般保安人员并不包括在内。
这5类获授权人员分别是国民登记局(JPN)官员、警察、关税局官员、执行任务中的军人,以及获得国民登记局总监书面授权的政府官员。若有需要检查身份证,相关人员也必须依法行使职权。
此外,《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也规定,大马卡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并对所持有的MyKad负责。
近年来,不少公寓、住宅区或商业场所的保安会要求访客交出MyKad作为登记或抵押。不过,国民登记局早前已提醒,保安人员没有法定权力要求民众交出、扣留或扫描MyKad,公众可选择以其他证件或登记方式配合访客程序。
当局提醒,MyKad属于重要个人身份证件,民众应避免随意交由无权人士保管,以免个人资料遭滥用或引发身份盗用风险。如遇到涉及身份证检查的情况,也可要求对方出示相关授权证明,以保障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