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美里一名19岁本地男子因涉嫌在餐厅厕所偷拍他人,日前被美里推事庭判处监禁1个月及罚款500令吉,为侵犯他人隐私付出法律代价。
案件发生于2026年6月20日上午约10时,地点位于美里勿基奴镇(Pekan Bekenu)一家餐厅。受害者当时在厕所内,突然发现隔间墙上方伸出一只手,并持手机偷拍,吓得立即离开厕所求助。
据了解,受害者随后将事件告诉母亲,其母立即查看情况,并发现涉案男子仍在男厕内,随后将对方拦下,并交由警方处理。受害者是一名学院生,当天与母亲及两名兄弟到餐厅用餐。
法庭审理后,裁定被告偷拍行为罪名成立,判处监禁1个月及罚款500令吉。有关行为严重侵犯他人隐私,也触犯马来西亚法律。
美里警区主任提醒公众,切勿滥用手机、摄影设备或社交媒体,拍摄及散播他人的私密或不雅影像,否则可能面对监禁及罚款,并留下刑事犯罪纪录。
警方也呼吁民众,一旦发现类似违法行为,应立即向美里警区总部或邻近警局投报,共同维护社会安全及尊重他人隐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