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内税务局近年加强追查夜店“吊花”收入,自2021年以来,已向8家违规业者追讨超过680万新元税款及罚款,约合2154万令吉。

当局发现,部分夜店经营者没有把顾客购买花环或彩带打赏表演者的交易完整入账,甚至把相关销售收入转移至未注册消费税的空壳公司,以减少应缴税额。

在新加坡夜店文化中,顾客可购买俗称“吊花”的花环赠送给台上艺人,表演者之后可从销售金额中取得分成。虽然有关款项包含艺人佣金,但整笔花环销售仍涉及消费税、所得税及预扣税责任。

税务局强调,“吊花”属于应税供应,消费税必须按照顾客支付的花环全额计算,并非只针对夜店扣除艺人分成后保留的部分征税。

《海峡时报》报道,其中一名夜店经营者吴金德,曾指示员工不要把现金购买花环的收入输入收银系统,同时向会计人员隐瞒实际营业额。

有关行为发生于2011年至2014年。吴金德经营的夜店位于梧槽,他于2021年因逃税及漏报消费税,被判监禁3周及罚款8500新元,约合2万6928令吉,另须缴付近34万新元追加罚金,约合108万令吉。

另一名经营者孙国坤则被指把夜店花环销售额及相关消费税隐藏起来,并将款项转入两家未注册消费税的空壳公司。

涉案花环售价从50新元至10万新元不等,约合158令吉至31万6806令吉。孙国坤于2022年被判刑,并被罚款63万零861新元,约合199万8605令吉。

新加坡国内税务局指出,当局会持续发布税务指南,协助企业了解各类交易涉及的申报义务。即使收入通过现金、第三方账户或其他公司收取,只要属于实际营业所得,仍必须如实申报。

现金交易较多的娱乐行业,若没有完整收据、销售纪录及账目,容易出现漏报风险。企业除了须保存实际营业额,也应清楚记录佣金、分成及转账用途,以免因账目不完整面对追税、罚款甚至刑事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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